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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市场面临利益链重整 |
来源: 时间:2015-10-28 |
涨价后,旅行社团队游的价格仍旧具有一定优势,根据线路及旅行标准不同,旅行社在门票、住宿、交通上可以节省成本。以大连、旅顺、金石滩一线为例,一位旅行社老总说,团队游的价格在1800元左右,类似的自助游行程花费则在3000元左右。
同时,随团旅游,仍旧省心、方便,较有保障。“之前很多人觉得旅游团购物、自费太多,想找一条品质游行程,市场上却没有,但今后就都是品质高的行程了,一方面游客出游更舒心,另一方面,旅行社还将赢得一部分更爱品质游的客人。”旅行社人士表示。
导游:不能推自费,不能指定购物,怎样生存?
不购物,不自费,不能索要小费……除了影响旅行社报价,更直接影响着导游的收入。《旅游法》首次明确了导游的劳动报酬。第38条规定,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,支付劳动报酬,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,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,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,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。第60条还规定,对于代理包价旅游的,北京九华山庄温泉酒店(www.bjjiuhuashanzhuang.com)在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时,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注明导游服务费用。
这些规定,虽然直接杜绝了之前导游买团、赌团行为,从法律上明确了导游的合法报酬,但要执行却有不小难度。“大旅行社对导游的工资制度还比较规范,小旅行社没人管。”有业内人士称,导游的工作淡旺季明显,在严苛的制度下,旅行社还有可能“减员增效”。
购物店:导游回佣模式将终结
近些年,不少购物店已逐渐发展起来了,团队来了数人头、购物后给导游回佣已经成为他们固定的经营模式。然而,《旅游法》明确: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,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“它们不像一些自费文化演出,将来还可以作为景点而写入旅游合同,购物店将来何去何从,目前还生死不明”。有业界人士分析,首先,预计在未来法律实施过程中,可能会有“钻空子”做生意的行为,其次,如果在交通要道上的购物店,在未来还可能继续营业。再次,如果想不违法继续营业,虚高的价格到了降下来的时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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